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是武穴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又一次生动实践。12月14日上午,武穴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向三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2.1万元。湖北省高院赔偿办宋媛媛副主任一行、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敬秋及行政审判庭庭长梅阳、武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干旭东等参加发放活动。
“感谢政府,感谢法院给我们这么大的帮助,谢谢你们……,有了这笔钱,我感觉生活有了盼头。”一位司法救助申请人难掩内心的激动在发放现场表示感谢。
据悉,此次三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均是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人,突如其来的不幸使得他们本就收入微薄的生活雪上加霜,陷入困境。本着应救尽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急需的原则,法院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受害人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向上级法院申报司法救助。一方面帮助困难申请人化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弘扬和彰显了法治精神和司法温度。
经统计,武穴法院2021年共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四批次,救助25人,通过三级法院联动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今后,武穴法院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努力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得到救助,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