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四望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03-29 10:26
来源: 原创

近日,武穴法院四望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彰显了四望法庭在“创建枫桥式法庭”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努力。

李某在某制品公司做工时受伤,其伤情经单方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诉至四望法庭。法庭在立案前,积极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并联合司法所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制品公司当庭履行完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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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案件中,四望法庭积极践行“枫桥式法庭”的工作理念,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诉前鉴定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四望法庭注重与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案件的顺利解决,体现了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作用。“枫桥式法庭”的创建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武穴法院四望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契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诉前鉴定和调解工作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