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将巡回审判变成普法课堂,全力守护“老有所养”,弘扬社会正气

2023-12-05 10:41
来源: 原创

“羊羔跪乳念亲恩,乌鸦反哺孝亲颜”,作为子女,父母的养育之恩终生难忘,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武穴法院花桥法庭通过巡回办案,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化解了“母与子”积怨已久的矛盾,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情与法的有机融合,同时也将巡回审判变成了普法课堂,有效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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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程某系原告程某某、赵某夫妻的养子,多年前因被告家中生活困难且生育子女较多,被告程某被送到原告家中抚养。原告夫妻一直将被告程某视如己出,直至被告结婚生子,对被告婚后生育的女儿也是倾情照顾。然而近年来,被告程某未尽到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特别是在养父生病住院期间都不去看望。现程某某已经去世,原告赵某希望被告程某能按一定标准履行对自己的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郭鹏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化解矛盾的同时要兼顾亲情,决定积极促成双方调解解决。经过前期多次电话联系、上门调解、释法明理,终于让原被告回忆起多年的养育亲情,也更加了解双方现在面对的家庭困难,具有达成调解的初步意见。考虑到原告年龄偏大、行动不便,法庭组织了巡回审判,来到余川镇龙腰村进行现场调解,并邀请余川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洪涛以及部分村民、干部旁听庭审。

  调解过程中,郭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用平实的语言引导当事人理解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将庭审现场变成了普法课堂。同时,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便于履行的调解协议。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给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普法课。

   下一步,武穴法院将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加大巡回审理、送法下乡、上门调解力度,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源头消化、就地化解,达到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乡风塑造等多种效果,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