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能动作用,6月3日,武穴市法检两院联合湖北武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建立了武山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武穴市人民法院、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湖北武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实施方案》。
武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程舟表示,武山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建立,目的是更好地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资源保护原则,更充分地履行生态保护司法宣传和教育职能。基地建设也将为公众获取环保知识、举办环保宣传、开展环保活动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场所,为参与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加强协作的平台。
随后,参加活动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员一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实施方案》,并围绕如何利用好司法基地这一平台做深、做细、做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武穴法院将以建立武山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为工作新起点,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专业审判优势,拓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同时将通过优化简易程序、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加大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力度,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助力我市流域综合治理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