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武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经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
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涂某系雇佣关系。2023年10月,吴某受涂某雇请,到王某家做工,吴某干活不到半小时,脚手架倒塌,导致吴某摔下坠地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脾切除术后为八级伤残,胰岛损伤修补术后为十级伤残。然而,事故发生后,涂某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吴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武穴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涂某向吴某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内各项赔偿款共计245301.27元。 判决生效后,涂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吴某遂向武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涂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经查控,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等。
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摒弃 “一刀切” 的强制手段,转而采用 “法理情” 融合的调解策略。一是释法明责,详细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二是以理服人,结合案例说明劳务关系中雇主的法定赔偿义务,强调逃避责任需承担的社会信用风险;三是用情感人,向涂某展示吴某的医疗证明等材料,引导其换位思考伤者处境。经过多轮耐心疏导,涂某最终被执行法官的专业与诚意打动,承认错误并当场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每一件执行案件的背后都承载着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对兑现胜诉权益的渴望,唯有时刻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