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2021-09-18 12:21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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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九时许,武穴法院梅川法庭突然接到梅川镇政府的来电,有一起催讨工程款纠纷急需法院、公安等部门协助调解。接到通知后,梅川法庭庭长胡志刚立即安排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干警陆泽洪火速赶往现场进行调解。

陆泽洪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铲车封堵在饮水厂的大门口,饮水厂的业主及员工则被围堵在里面,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地对峙着,场面一度难以控制。陆泽洪立即上前安抚双方的情绪,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经了解得知,夏某承包了某饮水厂的厂房和办公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完工后饮水厂一直欠付夏某工程款120万元,夏某多次催讨未果后,情绪特别激动,遂采取这种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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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互相对峙着,不但影响不好,也不能实际解决问题呀!不如大家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商量,总能找到解决办法。”陆泽洪通过“情与法”双管齐下的方法,劝解双方当事人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听着陆泽洪耐心又细致的劝解,夏某慢慢地从铲车上下来,同意与对方商讨调解办法。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疏导,双方初步达成解决意见。同时,夏某认识到自己的这种过激行为是错误的,饮水厂业主也表示将尽快偿还拖欠的工程款。至此,这起建筑商催讨工程款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不但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和谐稳定。

以上案例只是武穴各基层法庭主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武穴法院充分发挥平安前哨“法务前延”作用,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不断将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关口前移,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