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日益高发,为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武穴法院始终践行“和合”理念,积极化解各类家事纠纷,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武穴法院立案庭再次使用“当场调解+当场履行”模式成功调解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让家事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案件一
原告陈雪(化名)与被告郭风(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育有两子女。婚后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陈雪遂提起离婚诉讼。武穴法院承办法官在诉前调解阶段认真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双方当事人均认为感情已破裂并同意离婚,但对婚烟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到场,面对面发表各自的意见,厘清双方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最后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纠纷等事项达成了一致,当场完成了款项的交付,和平分手,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论婚姻状况如何变化,都会给予未成年子女温暖的爱。
案件二
原告小丽(化名)与被告小刚(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定亲,之后举行婚礼、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夫妻感情日渐疏远,小丽曾起诉离婚但未果。小丽于2024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了解,小刚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与小丽解除婚姻关系,也希望一并处理财产纠纷,做个了结,彼此好聚好散。鉴于该情况,武穴法院承办法官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涉及给付内容当场履行完毕,法院制发离婚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家事纠纷往往是生活中的小矛盾累计所致,但涉及了亲情、人身关系及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武穴法院将进一步优化家事纠纷调解工作,通过“情与法”的融合,最大限度上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群众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