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艳等10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

2018-12-13 16:24
来源: 原创
作者: 余文钦 苏钰

 2018年12月13日上午,武穴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王某艳等10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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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艳等10人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坏,是武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武穴法院审理的又一起影响重大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人指控,2017年8月以来,王某将被告人王某艳等人及二十多名女孩自黄冈市、江西省星子县带到武穴市某KTV进行陪唱,并以此作为组织、强迫卖淫的活动交易平台。王某艳等10人分别负责召集卖淫、陪唱人员,组织安排人员卖淫,收取嫖资,监视和接送陪唱卖淫人员等工作,对不愿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员,进行打、骂、罚跪,迫使她们就范。至案发时,强迫武某某、孙某某等二三十人进行多次卖淫活动,其中包含多名未成年人。王某艳等人形成的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管理严格,大肆进行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和健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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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现场勘验笔录等8组证据,证实王某艳等10人分别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并从组织形式、行为特征、社会影响等角度证明王某艳等10人涉嫌恶势力犯罪。

被告人王某艳等10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控辩双方就就定罪量刑发表了充分的辩论意见。

13点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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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这次庭审的顺利开展,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市扫黑办主任刘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黄亚东在庭前就庭审安保、后勤保障等细节问题亲自到审判庭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