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害人又害己!武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2023-12-27 09:04
来源: 原创

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

就不会触犯毒品类犯罪吗?

下面这种情况

也可能涉嫌违法

你知道吗?

近日,武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5月至6月,被告人戴某先后七次容留张某、两次容留陈某在其皮卡车内吸食毒品。

法院审理判决,武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制度,容留他人在其皮卡车内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戴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毒品犯罪不仅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还包括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的提供场所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不论自己是否参与吸毒,是否收取费用,都不影响犯罪构成。全民禁毒,人人有责,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广大群众要正确认识毒品危害,远离“毒友圈”和“瘾君子”,自觉抵制毒品犯罪,武穴法院也将本着“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的态度,“零容忍”打击毒品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