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空置房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在武穴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的线上调解下圆满化解。通过微信沟通、视频调解,法官不仅帮双方捋清了法理,更找到了“和谐共处”的平衡点,为共建美好社区搭起了沟通桥梁。
家住武穴某小区的业主陈先生,因工作调动常年在外地居住,房子空置了近3年。期间,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催缴物业费,陈先生却认为“人没住,服务没享受到”,拒绝全额缴纳,双方僵持不下。2024年5月,物业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武穴法院,请求判令陈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费8000余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这起典型的物业纠纷案,事实清晰但涉及“空置房缴费”的常见争议。考虑到陈先生在外地,往返不便,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信联系双方,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视频调解,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
调解现场,陈先生再次强调:“我一年回不了几次家,电梯没坐过、绿化没看过,物业费凭啥不少交?”调解员通过屏幕展示了相关法律条文,耐心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小区的安保、保洁、绿化维护、公共设施检修等,是为整个小区的环境和业主共同利益服务的,哪怕房子空置,这些服务也从未停止。比如您家楼下的电梯定期维保、小区大门24小时值守,都是保障包括您在内的全体业主的安全和房产价值。”调解员的话让陈先生陷入沉思。
物业公司也主动表示:“我们理解业主的想法,今后会加强与空置房业主的沟通,比如定期发送小区近况照片,让大家感受到服务的温度。”
经过一个小时的线上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先生一次性缴清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则承诺为包括陈先生在内的空置房业主提供“定制服务”——每季度推送小区环境、设施维护情况,节假日帮忙检查房屋水电安全。
“原本以为要来回跑,没想到在手机上就把事儿解决了,还明白了法律规定,以后不会再犯糊涂。”陈先生在调解结束后发来感谢信。
物业与业主之间往往是相互不理解,缺少有效沟通,产生矛盾纠纷。遇到物业费争议时,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也可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申请调解,理性表达诉求;物业公司应主动公开服务内容和收费明细,用优质服务赢得业主认可。
武穴法院将持续用好多元调解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化解社区矛盾,共建更有温度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