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是涉及业主人数多,处理不妥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业主生活质量,影响物业有序管理,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武穴法庭某承办法官在审理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时表示,听到业主说得最多的就是“我不是不交物业费,让物业公司把问题解决了我自然就会交,不解决问题我凭什么交物业费。”也就是说业主是知晓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的,但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愿意主动缴纳物业费。换句话说,把物业服务质量提上去,物业纠纷的数量就会降下来。
结合这一案件实际,为达到审理一案、化解多案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公开开庭审理此部分案件,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听闻要开庭审理此起案件,部分欠费业主也主动要求旁听。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劝说业主主动履行缴费义务及拖欠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物业公司认真处理范围内的问题,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为业主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最终,业主同意履行缴费义务,参与旁听的十几户业主也纷纷表示会尽快与物业公司结清欠缴物业费,同时物业公司也承诺将会尽快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该系列案件办结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涉案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普法宣传,告知物业公司服务范畴,提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联系业主委员会,下发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提升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的意识,告知各类问题区分解决渠道。同时,在前期调查研究后,武穴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及时向市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就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强化普法宣传等提出对策建议。
家是小的国,国是千万家。物业公司与业主就像是一家人,化解物业纠纷,才能维护好家庭的稳定,才能建立和谐美丽社区。物业纠纷案件不单是民事案件,也是民生案件,武穴法庭将持续深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聚焦多方力量,积极探讨新方法,不断追求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从源头治理化解物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