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担当,有作为

道德楷模
——张庆

记武穴市人民法院梅川人民法庭庭长张庆

2018-03-05 14:38
来源: 原创

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敢于担当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领导素质,是领导干部激发斗志、凝心聚力,团结带领部属干事创业的基本条件。 武穴市人民法院梅川人民法庭庭长张庆同志就是这样一位有担当的好干部。

张庆同志于1988年开始参加工作,服务于武穴市人民法院余川人民法庭、大金人民法庭、刊江人民法庭、经济庭、民二庭、梅川人民法庭多个岗位,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工作近三十年,多次获得各级表彰。特别是任梅川人民法庭庭长一职的十年来,在其领导下,梅川人民法庭无论是审判工作、规范管理、队伍建设,还是办公场所、文化建设,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历年考核均在全院名列前茅,法庭先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首批示范人民法庭、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人民法院先进集体”、被梅川镇委、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这一切的荣誉都与张庆同志的“敢担当,有作为”的品质密不可分。

以民为本是敢于担当的信心之源。理想是前进灯塔,信念是力量源泉。之所以具有这种敢担当、有作为的品质,都离不开张庆同志以民为本的理想信念。他经常说,办案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是要实实在在解决大家的问题,化解矛盾,就是再大的委屈也要时刻为当事人着想。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他总是有耐心的了解各方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而非结案了事。在审理汤某与郑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中,本可以直接判决结案,但考虑到双方已经举办婚礼且生育一子,为了子女成长及家庭和谐,在开庭前后,张庆同志多方了解情况,多次找寻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双方家人进行勾通,同时,对原告汤某进行开导,解开其心结,后汤某撤诉,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问题,化解了双方家庭矛盾。几十年如一日,张庆同志正是这种以民为本的理念,敢担当,有作为,解决了大量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敢于担当是一种舍我其谁的气魄。有担当的一个表现就是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在家庭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敢于面对,不要动辄就将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而是主动承担责任,不推诿、不塞责。2016年,梅川法庭副庭长黄胜华同志因身体不适经常住院,张庆同志在自己也因病住院手术的情况下,主动担起庭里的复杂疑难的案件,更在年底结案攻坚时刻,牺牲自己个人荣誉,帮助黄胜华同志办理其主办案件的一切杂事,顺利完成了整个法庭的案件任务。2017年,黄胜华同志因身体原因,一整年都未能到岗,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张庆同志更是一肩挑起法庭所有的日常管理事务及所有案件,基本上一个人完成整个法庭的办案任。办案过程中,不仅仅是完成办案数量,还认真负责,追求办案质量,每天中午利用休息时间撰写法律文书,高效保质的办结案件二百多件,无一信访案件。在办案同时,还积极探索办案新思路、新方法,在其带领下,梅川法庭始终如一狠抓规范化管理,优化办案流程,大大的缩短了审理时间,使整个法庭审理的案件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杜绝了案件的拖拉现象,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敢于担当是争创一流的斗志。工作创一流,是态度、思想和事业心的问题,是能力、水平和方法的问题,归根到底是责任心的问题。在如此艰巨的办案压力下,张庆同志不但超额完成了办案任务,同时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注重每件案件的质量,并坚守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坚持对已审结案件进行判后释疑、调解及回访等工作,多年来无一案件上访。同时,在办案之余,及时有效的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办案方法,优化办案流程,在其带领下,梅川法庭的案件办理实现了有效循环。除此外,还积极研究小额速裁、庭前质证等各种办案形式,促进案件的高效办理。

“为官避事平生耻”,“见难而无苟免之心”。作为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官,工作注定是平凡的,注定没有轰轰烈烈的伟大业绩,但张庆同志依旧乐在其中,依旧敢担当、有作为,他的这种品质展现了新时代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风采。